市场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创建整洁卫生、治安良好、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是提升市容市貌的需要,也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
市场卫生脏、乱、差,不亮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乱摆乱放、堵塞交通等现象,是城市管理的痼疾,必须长治常抓,方能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至于丛生繁衍。
加强对市场规范管理和环境整治,提升市场整体形象,市场管理方应该肩负起第一责任。面对城管部门的问责、处罚,不能仅仅停留在接受上,而是要反思反省,从深层次思考市场管理的内涵,找出市场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质量化的路径和方法,并切实落实到行动中,让市场成为窥见城市美好生活的窗口。
■案例
今年6月,禅城区祖庙城管部门对辖区集贸市场开展巡查,在检查中发现:聚丰市场、丽晶市场、简村市场、鸿业市场、山紫市场、郊边市场、新堤市场的环境卫生保洁未达到要求,问题主要集中在两方面。
一是存在垃圾乱倒乱扔且保洁人员没有及时进行清理,污水遍地;二是市场内杂物货物随便占道堆放,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状况较为严重,不少档主不按照市场管理规定,而是占用过道、消防通道等地方乱摆乱卖。
在检查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向市场管理方指出问题所在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城管部门对环境卫生保洁未达到要求的这7家市场的管理方分别给予行政处罚100元。
■法条
《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集贸市场内及周边责任区范围的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无散落垃圾、成堆垃圾和污水等病媒生物孳生地”的要求,如未能达到要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责令市场经营者或者管理者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