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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政创新能力严重不足 -凯发官网首页

浏览: 作者:黄鹤 时间:2021-11-19 分类:保洁新闻
在选择家政企业运营机制时,我们缺乏对家政服务规律性与特殊性认识,缺乏对家政企业运营管理成本的解构与核算,缺乏对家政服务员和雇主权益的解构等,在我们对以上问题没有明确认识之前,仅仅靠家政政策就推行员工制是盲目的

我国家政行业发展现状,总的来说,刚完成初级阶段和家政体系建设,开始向中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在家政服务有效供给水平上,基本能提供全业态(居家养老护理、母婴护理、育婴服务、病患陪护、家居保洁与收纳、家庭餐制作、家庭衣物洗涤收纳、家庭管家、涉外家政等)家政服务,但家政服务“供不应求”“供不适求”“家政企业运营管理效能低”等“痛点”问题并没有根本改观;家政行业运营主体“小、弱”格局并没有根本改观;家政服务消费者对家政服务有效供给水平的满意度低并没有根本改观。这就是我国家政行业现状。究其原因,其主要是我国家政创新能力严重不足,缺乏家政创新思维,家政创新成果明显落后,尤其落后家政实践需要、落后数字经济时代发展潮流。

我国家政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具体体现在:

1、我们清楚地看到了家政(含居家养老)存在的“痛点”问题,但缺乏对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的探讨,特别是家政服务业存在的结构性问题没有触及与解构,导致在家政服务业实践中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2、我们强调家政某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努力解决,但我们缺乏对家政服务系统复杂性的解构。其实,家政服务系统是复杂系统,复杂系统问题不能简单化处理。遗憾的是,在实践中,我们的家政企业往往顾此失彼,缺乏复杂系统应对措施,导致“按下葫芦浮起瓢”。

3、我们注重家政政策红利,但我们缺乏对我国家政基本问题科学研究的热情投入。例如:

1)家政诚信问题。

我们缺乏对诚信机制的研究,家政诚信到底是“人际信任”“制度信任”还是“机器信任”?还是三种信任机制的有机统一?家政诚信问题解决仅仅靠政府政策文件规定实施是很难凑效的。

2)家政企业运营机制问题。

家政企业到底采用“中介制”“员工制”还是“准员工制”?在选择家政企业运营机制时,我们缺乏对家政服务规律性与特殊性认识,缺乏对家政企业运营管理成本的解构与核算,缺乏对家政服务员和雇主权益的解构等,在我们对以上问题没有明确认识之前,仅仅靠家政政策就推行“员工制”是盲目的。

3)家政服务产品问题。

我们缺乏对家政服务产品内涵与结构的深刻认识,就武断认为推行家政服务标准化、职业化、规范化,就可以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高质量发展”,其动机是正确的、愿望是良好的,但为什么在实践中,家政企业真正做到“两化”“三化”,是很困难的。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们并不清楚家政服务产品到底是什么?

关于以上中国家政痛点问题的思考,《区块链 新家政服务:21世纪中国新家政服务标准化理论与创新实践模式》(上下册)给出了一个有别于传统家政的思考与视角,是一种新的解构与重构,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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