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承包费不到2万元,现在一下就罚款2万元,不守法真的是要吃大亏啊!近日,北仑一家保洁公司的负责人收到了一张罚单,让这家公司付出如此代价的,正是一次不按规定运输垃
“一个月承包费不到2万元,现在一下就罚款2万元,不守法真的是要吃大亏啊!”近日,北仑一家的负责人收到了一张“罚单”,让这家公司付出如此代价的,正是一次不按规定运输垃圾行为。
当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碶中队巡查至大碶街道石湫村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正在运输垃圾。该车车上没有盖板,车厢四周简单地用加高铁皮挡板围起来,铁皮之间存在缝隙,车身也没有喷涂垃圾收运标识,明显不符合《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的垃圾运输要求。
执法队员当即责令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并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车上装有纸板、水果包装袋、方便袋、食品塑料盒等生活垃圾,没有垃圾混运情况。经询问,驾驶员表示自己是区内一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的保洁员,这辆车上的垃圾是他刚从石湫村垃圾投放点收集而来,准备运往徐洋村垃圾站。
为查清情况,队员当即联系了该保洁服务公司负责人,查看了公司经营资质,发现该公司具备垃圾处置资质,承包了大碶几个村的垃圾收运服务。负责人承认,当时在石湫村收运垃圾的车辆是以前还未开展垃圾分类时使用的非密闭车辆,是不符合现在规定的,基本上已经闲置了。当天因为垃圾收运工作量大,正规车子不够用了,就临时拿不合格的车来“顶一下”。当天,该公司在徐洋村收运垃圾时也使用了此类车辆。
执法队员向该负责人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未密闭车辆收运垃圾。公司负责人对此表示接受,村委会也表示会加强对保洁公司日常工作的监督。
根据《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垃圾收运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本市生活垃圾类别标示、标识的密闭化车辆,防止污水滴漏、扬尘等;如未使用密闭化车辆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据此,大碶中队依法对该保洁公司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强自我要求,务必使用合格车辆开展服务。
自8月中旬开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生活垃圾收运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混收混运、未做到密闭、完好、整洁;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垃圾;单位或个人擅自从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活动和不规范设置收集容器等行为进行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力量1780人次,检查垃圾运输车辆681车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已立案5起,罚款金额4万余元。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施行近1年,该条例既对个人垃圾分类提出了要求,也对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作出明确规定,希望企业切实负担起社会责任,严格按规定开展垃圾收运,以免被处罚得不偿失。执法部门也将在垃圾执法方面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不按规定分类、收运垃圾的行为。
记者 余姣姣 通讯员 蒋煜明 顾焯惟
“一个月承包费不到2万元,现在一下就罚款2万元,不守法真的是要吃大亏啊!”近日,北仑一家的负责人收到了一张“罚单”,让这家公司付出如此代价的,正是一次不按规定运输垃圾行为。
当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碶中队巡查至大碶街道石湫村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正在运输垃圾。该车车上没有盖板,车厢四周简单地用加高铁皮挡板围起来,铁皮之间存在缝隙,车身也没有喷涂垃圾收运标识,明显不符合《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的垃圾运输要求。
执法队员当即责令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并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车上装有纸板、水果包装袋、方便袋、食品塑料盒等生活垃圾,没有垃圾混运情况。经询问,驾驶员表示自己是区内一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的保洁员,这辆车上的垃圾是他刚从石湫村垃圾投放点收集而来,准备运往徐洋村垃圾站。
为查清情况,队员当即联系了该保洁服务公司负责人,查看了公司经营资质,发现该公司具备垃圾处置资质,承包了大碶几个村的垃圾收运服务。负责人承认,当时在石湫村收运垃圾的车辆是以前还未开展垃圾分类时使用的非密闭车辆,是不符合现在规定的,基本上已经闲置了。当天因为垃圾收运工作量大,正规车子不够用了,就临时拿不合格的车来“顶一下”。当天,该公司在徐洋村收运垃圾时也使用了此类车辆。
执法队员向该负责人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未密闭车辆收运垃圾。公司负责人对此表示接受,村委会也表示会加强对保洁公司日常工作的监督。
根据《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垃圾收运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本市生活垃圾类别标示、标识的密闭化车辆,防止污水滴漏、扬尘等;如未使用密闭化车辆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据此,大碶中队依法对该保洁公司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强自我要求,务必使用合格车辆开展服务。
自8月中旬开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生活垃圾收运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混收混运、未做到密闭、完好、整洁;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垃圾;单位或个人擅自从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活动和不规范设置收集容器等行为进行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力量1780人次,检查垃圾运输车辆681车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已立案5起,罚款金额4万余元。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施行近1年,该条例既对个人垃圾分类提出了要求,也对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作出明确规定,希望企业切实负担起社会责任,严格按规定开展垃圾收运,以免被处罚得不偿失。执法部门也将在垃圾执法方面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不按规定分类、收运垃圾的行为。
记者 余姣姣 通讯员 蒋煜明 顾焯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