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服务热线:15609582120

收个网络红包也要交个税? -凯发官网首页

浏览: 作者: 时间:2021-10-09 分类:保洁新闻
网络红包既包括现金网络红包,也包括各类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网络红包”既包括现金网络红包,也包括各类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告》未改变财税〔2011〕50号文件关于礼品的征免税规定。

从性质上看,企业发放的网络红包,也属于《公告》所指礼品的一种形式,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策操作口径,便于征纳双方执行,《公告》明确礼品的范围包括网络红包,网络红包的征免税政策按照《公告》规定的礼品税收政策执行,即:企业发放的具有中奖性质的网络红包,获奖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具有销售折扣或折让性质的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需要说明的是,《公告》所指“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

老板发微信红包要缴税吗?

我公司是私人企业,人也不多,老板挺会用人,哄得员工都挺卖命,我们经常收到老板用微信给发放的红包作为日常奖励,每次虽然不多,但是次数多,每个月红包有时高达几千元。

这些红包所得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若是企业给员工发微信红包按“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网站地图